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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次数:3435
核心提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1月6日晚间公告,已于当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标的股权为杨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1月6日晚间公告,已于当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标的股权为杨延良及李秀荣持有的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100%出资额及其对应的股东所有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款以博汇集团的净资产为依据。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即博汇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3.85亿股),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5.36元,且包含在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双方在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如需)依法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
    公告表示,本次控制权变更尚需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如需)、商务部门备案(如需)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手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
    2019年12月30日,杨延良及李秀荣与金光纸业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协议转让其所持博汇集团100%的股权。博汇集团持有博汇纸业无限售流通股385,496,9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
    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已经直接持有博汇纸业267,368,879股股份,本次转让后,金光纸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合计652,865,8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
    延期答复上交所问询函
    博汇纸业1月6日同时公告将延期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公司控制权变更发出的问询函,并表示将在不晚于2020年1月11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9年12月31日,上交所对博汇纸业发出问询函,要求博汇纸业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金光纸业的股权结构,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结合财务数据,说明金光纸业本次股权受让及要约收购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对外筹措资金的具体方式、金额、融资对象、利率、期限等事项。
    上交所还要求博汇纸业说明金光纸业筹划本次股权受让的具体开始时间,主要进程;金光纸业受让公司控制权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违反其前述公开声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影响控制权转让的情形。
    此外,博汇纸业还需要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影响控制权转让的情形,本次控制权变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博汇纸业股票于2019年12月30日午间起停牌,停牌前股价涨停。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及有关方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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