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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双叒涨价!!!!维护市场秩序要合理冷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01  来源:中华纸业传媒  浏览次数:4439
核心提示:  3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11家造纸及纸制品企业联合发出调价通知函:自2017年4月1日起,产品吨纸价格上调300元(废纸一律不退)。  十一家集体涨价的企业名单:  一、临安市桃源纸业有限公司  二、杭州富阳新申
  3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11家造纸及纸制品企业联合发出调价通知函:自2017年4月1日起,产品吨纸价格上调300元(废纸一律不退)。
 
  十一家集体涨价的企业名单:
 
  一、临安市桃源纸业有限公司
 
  二、杭州富阳新申造纸厂
 
  三、杭州富阳阳光纸业有限公司
 
  四、临安市双利造纸厂
 
  五、杭州临安市宏盛纸业有限公司
 
  六、临安市金都纸业有限公司
 
  七、临安市万利纸业有限公司
 
  八、临安锦湖纸业有限公司
 
  九、临安牌联纸业有限公司
 
  十、杭州富阳荣华纸业有限公司
 
  十一、杭州富阳恒富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这是继3月26日苏鲁豫皖瓦楞纸行业交流会,17家造纸企业联合限产报价后,第二个区域性的造纸企业联合价格行动。
 
  【市场】包装纸价暴跌1500元,17家纸厂联合限产保价
 
  春节过后,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包装纸行业经历了一轮断崖式行情,以瓦楞纸为代表的包装纸价累计下跌1500多元,下游纸箱厂买涨不买跌谨慎采购,致使各纸企库存高位甚至停产,部分纸厂不惜低价甩库、恶意倾销,导致包装纸行业面临严峻危机。鉴于此严峻形势,企业间开始采取联合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然而,这样的举动初衷是好的,但是企业价格联盟一旦操作不慎,越过雷池,极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造纸行业因为垄断市场,变相操纵价格就曾经受到过国家发改委的严厉处罚:
 
  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通报了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变更或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对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处以高50万元的罚款。
 
  2010年以来,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先后五次组织协会二十余家常务理事单位召开相关行业会议,共同协商包装用白板纸出厂价格。第一次,3月2日会议提出,A级白板纸的价格统一上调200元/吨。第二次,4月6日会议要求,保证4月份富阳市白板纸现有价格稳定,5月份如出现市场明显疲软将协调会员企业组织有序限产等。第三次,4月28日会议决定,4月29日至5月15日期间,A级白板纸执行限时优惠价格(优惠幅度每吨100-150元)。第四次,8月3日会议决定,涂布白板纸在原销售价基础上上调200元/吨。第五次,8月31日A级版白板纸专题会议决定,从9月1日起富阳市生产的A级白板纸在原来销售价基础上上调200-300元/吨。
 
  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变更或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三款关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行业协会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利,价格主管部门对浙江省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处以高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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