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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美利纸业林区沙漠污染后续 三方已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3377
核心提示:  近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赔偿权利人中卫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赔偿义务人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

  近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赔偿权利人中卫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赔偿义务人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案,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三方签订的《中卫美利林区沙漠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损害事实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期间违法倾倒造纸黑液形成黑色粘稠状物质,造成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损害。经第三方检测和专家评审,判定粘稠混合物不具有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腐蚀性、毒性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和管理,清挖出的固废已全部转运至中卫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安全处置。同时,对美利林区道路土壤环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评估,结论为:土壤含量和浸出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后续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鉴于以上事实,中卫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就美利林区的综合治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事宜经磋商后达成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第一阶段:1.中卫市人民政府、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对于前期由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承担的污染场地调查、评估,鉴定、清理、转运、处置、植被恢复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4423万予以确认(赔偿义务人已借款支付)。2.赔偿义务人继续按照《中卫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承担植被恢复工程费用(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直至监管部门验收合格。3.赔偿义务人应按照《中卫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继续做好对美利林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强化对地下水水质监测,并承担风险管控期间发生的费用(含地下水监测等费用)。应建立健全美利林区管护长效机制,继续投入管护资金和人员力量,加强林区的后期管护工作。4.赔偿义务人赔偿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急处置费用10.7万,自协议经司法确认后60日内一次性上缴中卫市财政账户。5.赔偿义务人在省级媒体上就美利林区沙漠污染问题公开赔礼道歉。
  第二阶段:1.赔偿权利人及赔偿义务人磋商同意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的《中卫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建议,由三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效益评估,经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估意见。所需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2.以林区的生态效益补偿本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带来的损失,效益不足的采用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如有单位、组织、个人发现上述协议内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本院。联系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董瑶联系电话:0955-7074036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秀水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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